关于开展2011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 | |
文章来源:教务处 | |
关于开展2011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推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提升我校本科实验教学水平,学校于2011年10月份下发了《关于申报2011年山东省及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共有6个单位申报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见附件),经学校研究,现将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办法 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选采取网上初评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校级培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总计不超过4个,其中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不超过2个。 二、初评安排 学校组织专家通过集中审阅报送材料和访问实验教学中心网站方式进行初评。 三、现场答辩安排 (一)时间:2012年1月5日 14:30 (二)地点:南教110 (三)参加人员: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及主要成员 (四)答辩方式:答辩分现场陈述、网络演示和专家提问三部分。现场陈述以PPT形式汇报,不超过10分钟;网络演示结合示范中心网站对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演示,不超过5分钟;专家提问结合申报材料及汇报情况进行,不超过15分钟。 四、其他 1、各申报单位提前准备,做好网站维护工作,确保评审专家正常访问。 2、现场答辩环节需由各中心主任进行汇报,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会评并提出整改意见。 3、2011年12月30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发送电子稿至liuzhen@upc.edu.cn。 联系人:刘臻;联系电话:86981307。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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