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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6-04-18浏览:1451

 

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专委会[2016]7号)》(附件1),现组织参加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组方式

根据提交作品的适用对象,将参赛作品分为高教理科组、高教工科组、高教文科组、高教医学组、高职理科组、高职文科组、中职组、微课组。

二、参赛标准

1.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

2.课件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由作者承担责任。

3.每件参赛课件和微课作品的作者均以实际参加的人数为准,参赛作品应为非正式出版物。

三、具体安排

课件组:

1.学院申报(4.21—7.6):各教学院部参照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附件2)组织教师申报,每个单位限报2项(文学院、理学院限报3项),往年已推荐参赛、内容无太大创新的作品不得重复报名,每人每次限报1项。

各单位请于201676日之前,将拟参赛教师信息统一报送到网络及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版课件请将源代码、网址、五分钟抓屏演示录像一并提交。

2.学校评选(7.7—7.20):学校汇总各单位参赛作品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3.教育部评审(9.16—10.27):教育部教育信息中心组织专家对课件进行初审和复审,确定参加决赛课件名单。

微课组:

1.学院申报(4.184.26):各教学院部参照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附件2)组织教师申报,往年已推荐参赛、内容无太大创新的作品不得重复报名,每人每次限报1项。各单位请于2016426号之前将拟参赛教师的信息统一报送到网络及教育技术中心。

     2.鼓励参赛作品形式的多样性,参赛教师可运用多种手段和技术完成微课作品的制作,网络及教育技术中心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并将在429日左右统一培训。

未尽事宜请联系网络及教育技术中心:董晓芳,电话:86981628宋晓丽、邓博文,电话86983199邮箱:lecture@upc.edu.cn教务处:张晓伟,电话:86983202,邮箱:zhangxw@upc.edu.cn

 

   

附件1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附件2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高教组、职教组)活动方案.docx

附件3第十六届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审标准.docx

附件4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xls

附件5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报名登记表.doc

 

 

网络及教育技术中心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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